根据《安阳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结合学院教学科研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工作如下。
一、基本原则
学生转专业工作遵循“转出无限制,转入达标准”的工作原则,坚持以生为本,公开、公平、公正和考核择优。
二、转专业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对其他专业确有专业兴趣和特长,经本人申请,学院考核,在新专业更能发挥本人兴趣和特长的;
2.入学后出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由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经学校审核判定确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同类专业学习的;
3.学生休学、保留入学资格后复学,因特殊原因学校对应年级无学生原所学专业的;
4.应征入伍退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在复学时提出转专业申请。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未取得学籍或为毕业年级者;
2.跨学历层次的;
3.跨录取批次的;
4.高考选考科目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当年选考科目要求的;
5.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以及通过对口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6.软件类本科、中外合作办学类、校企合作办学类专业学生申请调整到普通类专业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申请调整到普通类专业的;
7.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8.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转专业名额
(一)法学院转入名额
2025级法学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60人;2025级社会工作专业和2025级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每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20人。
(二)法学院转出名额
凡具备转出专业资格的学生,按照转入学院要求,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法学院提交转出专业申请。
四、转专业考核要求
(一)申请转入法学院的学生需参加法学院统一组织的考核。
1.申请转入法学院的学生超过限定人数的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申请转入法学院的学生未超过限定人数的直接进行面试,不再进行笔试。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二)笔试考核内容为思想道德与法治基本常识、大学生生涯与个人未来职业规划等方面,满分100分;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职业规划测试等方面,满分100分。
(三)面试由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考核结束后,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报学生处。
五、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转专业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军奎 李旭明
副组长:阎 武 胡 伟 郭 磊
成 员:张国强 曹 雁 谷景志 刘博远 郑紫菡
吴梦芬 傅恒锐
六、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一)12月5日9:00-17:00,申请转入法学院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交至法学院办公室(明园3B419),联系人:傅恒锐老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12月8日,学院按照要求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
(三)12月9日—19日,学院对申请转入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及公示。
(四)12月22日,转专业相关材料报学生处。
七、其他事项
(一)对于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如发现有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将被退回原专业学习。
(二)本方案由法学院解释,未尽事宜,法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确定。
附件:安阳师范学院在校生转专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