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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我院开展合作交流
时间:2025-03-29 作者: 来源: 点击:[]

3月28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法学院在明园校区3B412会议室举行校院共建交流座谈会。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金晓华一行与法学院部分领导和教师代表共同参加会议。座谈会由法学院副院长胡伟主持。

金晓华介绍了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基本情况,对校院合作的需求和空间作了说明,希望将法院丰富的实务经验和资源与我院师生的专业力量结合起来,通过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共同发展,实现双方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人才培养与司法实务等方面的深度融合。

法学院院长刘军奎对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金晓华副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法学院发展的历史沿革、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及人才培养等情况。他强调,通过加强校院合作,积极探索地方高校与人民法院合作共建模式,既是加强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融合发展的新路子,也是合力提升学生法律素养、培养新时代合格法律人才的有益之举。

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旭明从人才培养、科研项目合作、社会服务等方面畅谈校院合作愿景。他表示,法学院将充分挖掘和发挥自身的学科与人才优势,在科研项目申报、司法案例挖掘、学生实践实训等方面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实现全方位、多领域合作,共同推进卓越法治人才培养。

通过此次交流座谈,双方明确了合作发展意向,深化了对合作路径与方向的共识,下一步将朝着实质性推进专业学生实习实践、校院合作研究及相互支持发展的方向迈进,以校院合作促进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和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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