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5月12日上午,法学院在会议室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集体讨论电子商务及法律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会议由法学院院长刘振红主持,学院全体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管理人员参加了讨论。
会议分为两个阶段。首先由法学院副院长冯凡英介绍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基本情况。教育部2016年2月16日公布教高函[2016]2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公布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包括我校在内的四所高校申报的电子商务及法律本科专业被列入教育部新增备案本科专业名单,由此全国设置电子商务及法律本科专业的高校增加为八所。我院随即组成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项工作小组,组长为副院长冯凡英,成员有教学秘书谷景志、教研室主任张国强和胡伟。工作小组开展了广泛的调研活动,并到西北政法大学商学院进行学习交流,多次开会进行讨论,最终形成了初稿供会议讨论。初稿拟定过程中坚持了“电子是手段,商务是根本,法律是保障”的基本理解,坚持了为学生提供向上、向下两个通道的基本思路,坚持了以学生为本、突出能力培养的基本要求。
在会议的第二个阶段,与会人员结合本人的理解、培养方案初稿的内容畅所欲言,现场气氛热烈,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建议。刘振红院长指出,培养方案初稿制定过程中的三个坚持值得肯定,但是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一部分课程的设置需要进一步斟酌,要求工作小组按照会议内容对电子商务及法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研究、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