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

法学院就集中实践课程进行三次专项集体备课
时间:2016-05-04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贯彻落实新版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深化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法学院于本学期就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新设的集中实践课程进行了三次专项集体备课。

集中实践是2015年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增设的教学环节,是摆在法学院全体教师前面的崭新课题。为贯彻落实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保证集中实践教学活动的质量,3月3日上午,在和容A楼法学院会议室,法学院进行了集中实践课程第一次集体备课。活动由法学院院长刘振红主持,副院长冯凡英、副书记张蕊、实践教研室主任牛德、宪行教研室主任张国强、教学秘书谷景志参加。第一次集体备课就集中实践的设置意义、教学目标、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了认识,就集中实践教学工作的原则、方法、组织、环节、实施方式、校外单位联系协调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深入的讨论,就本学期集中实践课程的框架达成一致意见。随后指导老师拟定较为详细的实践计划提交教务处。

4月28日、5月3日上午,法学院先后在会议室举行了集中实践课程第二次、第三次专项集体备课活动。两次备课活动均由法学院院长刘振红主持,副院长冯凡英、副院长宋汉林、副书记张蕊、实践教研室主任牛德、宪行教研室主任张国强、学工办主任陈贵娥、教学秘书谷景志参加了活动。第二次集体备课活动主要对学期初指导老师拟定的实践计划提出修改意见,并对法学院集中实践手册的印制及内容、人员分工、外联协调、材料报送等进行了讨论。第三次集体备课活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了集中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的一些细节问题,确保第十周、第十一周集中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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