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李旭明主持。
会上,与会人员集体收看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新闻联播报道视频。
院长刘军奎、法学系系主任张国强和学工办副主任刘博远作交流发言。刘军奎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要高度重视,认识《决定》的重要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说明中的四个“迫切需要”作深刻理解;二要明白怎么学,突出学习重点,既要逐字逐句进行全面学习,更要结合工作和学院专业学科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学习;三要坚持结果导向,注重学以致用,增强政治敏锐性,将《决定》精神融入到教学科研与人才培养之中。张国强就《决定》中有关法学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方面的内容汇报了学习心得。刘博远表示,将深入学习会议精神,并在今后工作中把会议精神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指导实践的务实举措和扎实成效。
李旭明做学习总结。他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而召开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对于如何学习好贯彻好会议精神,他强调,一是要聚焦文本全面学。《决定》明确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成就、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重大原则,提出了300多项具有制度创新和法律变革意义的重要改革举措,大家要仔细研读、认真学习,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二是要抓住关键重点学。《决定》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为高校法学教师,要紧密结合专业特点,深刻领会《决定》的重大意义,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从而培养更多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三是要学用结合促落实。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做好学院工作结合起来,在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学生实践等环节中领会会议精神,推动学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