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5月29日,儒学法文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勤业楼一楼110会议室召开。本届研讨会由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主办,安阳师范学院法学院承办,河南今鼎律师事务所协办。开幕式由我校法学院院长宋汉林教授主持,我校副校长孙金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张中秋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研究会执行会长陈金钊教授致辞。来自学会的七十余位专家、学者及实务界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副校长孙金伟代表安阳师范学院对此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对与会领导和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副校长孙金伟在致辞中指出,安阳师范学院位于甲骨文故乡、殷墟所在地、红旗渠精神发祥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八大古都之一的安阳市,是河南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08年的彰德府安阳师范传习所,2011年被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成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学校坚持文化育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学校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环境文化、行为文化协调发展。坚持特色名校,重视发展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甲骨文研究,并且取得了优秀的成绩。最后,希望各位专家的到来可以为我校的发展建设多提宝贵意见,共同为法治人才培养贡献力量!
在为期一天的研讨中,来自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学者们以“儒学法文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为主题展开讨论,学术研讨氛围热烈、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形成了诸多真知灼见,研讨卓有成效。
第一场学术研讨由天津财经大学侯欣一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陈金钊发表了题为“国家治理的法治能力及提升”的演讲,上饶师范学院教授徐公喜发表了题为“宋明理学语境下的息讼观”的演讲,河南财经大学教授程政举发表了题为“《尚书》所反映的西周初期的法治思想 ”的演讲,暨南大学教授马腾发表了题为“清华简《成人》所见先秦法制理念与司法程序”的演讲。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龚汝富、教授王沛作为该场学术研讨的评议人,分别对各议题嘉宾的发言进行了评议。
第二场学术研讨由上海师范大学蒋传光教授主持。沈阳师范大学副教授张田田发表了题为“律何可不读:明清人士对‘读书万卷不读律’的新诠”的演讲,天津财经大学副教授柴松霞发表了题为“理想与现实的背离:清末天津地方自治考察”的演讲,北京师范大学助理教授李德嘉发表了题为“宪法的文化基础:民初“孔教入宪”论争背后的价值共识”的演讲,清华大学博士陈曦宇发表了题为“‘官僚法’的现代化——清末法制改革再检视”的演讲。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春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尤陈俊作为该场学术交流的评议人,分别对各议题嘉宾的发言进行了评议。
第三场学术研讨由天津财经大学张勤教授主持。河南大学教授乔飞发表了题为“儒家报应论及其法理诠释”的演讲,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宋磊发表了题为“变革与因循:爵的法律特权的演变和法律儒家化”的演讲,河南大学副教授张文勇发表了题为“宋代司法官情理观的类案解读”的演讲,安阳师范学院老师魏晓立发表了题为“论儒家的‘中正’法律思想及其时代价值”的演讲。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黄东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煜作为该场学术交流的评议人,分别对各议题嘉宾的发言进行了评议。
第四场学术研讨由上海师范大学陈灵海教授主持。南昌大学副教授周博发表了题为“殷墟甲骨文刖刑资料辑证”的演讲,华东政法大学博士乔志鑫发表了题为“岳麓秦简(肆)212-214条辨析”的演讲,许昌学院老师师彬彬发表了题为“西汉外戚封侯制度研究”的演讲,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张朝阳发表了题为“三尺安出哉与刘贺为何被罢黜?”的演讲。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李力、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捷作为该场学术交流的评议人,分别对各议题嘉宾的发言进行了评议。
闭幕式由我校法学院院长宋汉林主持、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乔志鑫、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本届年会执行会长陈金钊致辞。宋汉林院长代表承办单位对会议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对主办单位、合办单位、协办单位表示感谢,他指出,在短暂的学术交流过程中,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专家学者等与会人员增进了学术交流,为青年学者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平台,进一步提升研究能力和水平。对于安阳师范学院法学院而言,通过承办本次会议,无论是在学术研讨方面,还是办会经验方面,都获益匪浅,希望以此次会议举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交流与合作,为法学院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