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法学院于和容A楼会议室举行了第三期教师论文报告会。本期报告会分为两讲,刘振红、赵向华两位老师分别作了论文报告。报告会由副院长宋汉林主持,法学院部分教师参加了此次报告会。
报告会上,刘振红院长以《侦查鉴定的法教义学分析》为题作了报告,报告认为,通过对《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侦查程鉴定措施的司法分析可知,公安部规章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之间存在着冲突,办案机关对侦查鉴定的使用表现出遗漏、扩大鉴定事项的随意性,为此,需要对侦查鉴定进行体系化解释,要对专门性问题这一鉴定制度的核心概念进行多角度解读,要树立对专门性问题进行解体前评价的理念,即评价相关人员所提出专门性问题的真实性、恰当性、价值性,要明确“应当鉴定型”专门性问题的评判标准。
赵向华博士以《加拿大国家社区共管法律机制及其启示》为题作了报告,对加拿大国家社区共管法律机制的产生、法律框架体系、法律模式、利益平衡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加拿大国家社区共管法律机制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启示进行了阐释。
在报告人就论文写作意义、论文内容及疑惑进行报告后,参会教师也就论文相关的问题与报告人展开交流,一方面了解了相关领域的学术前沿,另一方面也提出了对论文修改的意见,为报告人后期对论文的修改起到了一定的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