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 2026 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的通知》要求,法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组(以 下简称“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评议小组(以下简称 “评议小组”)。现将认定小组、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 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4日
监督电话:0372-2900572、0372-2900230
监督邮箱:516096941@qq.com、aynuzzfw@163.com
联 系 人:傅恒锐
法学院
2026年9月9日
公示期已过,无异议,现已撤回